|
据西湖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江小姐介绍,今年年底到登记处登记结婚的人数明显高于以往同期,每天都有近30对新人登记结婚,如果碰到“好日子”,比如逢偶数日或是有特殊纪念的日子,一天都会有超过50对新人前来登记结婚。前来办理结婚证的小刘对记者说:“明年是‘寡妇年’,特地赶在年前把婚事给办了。”(本报记者/肖军 王永钢)
昨天,本报记者就“无春年”的成因和所谓“寡妇年”的旧俗由来等采访了一些专家学者。
专家细说“无春”原因
原是历法“阴差阳错”
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曹云:有无立春只是农历和阳历之间“阴差阳错”。阳历是按照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规律制定的,地球公转一周是一年为365.24天。农历按月亮盈亏变化的规律制定的,有平年和闰年之分,以此来调节农历阳历之间的差异,即在19年中安插7个闰月,农历的闰年就有383或384天,这样逢农历闰月就有两个立春,而部分平年就无立春了,今年就是平年,也就没有立春了。像民间说法“寡妇年”结婚不吉利没有任何科学依据,也是荒唐的。
民俗学家、南昌市民俗博物馆馆长梅联华:“节气表明地球在轨道上的位置,也就是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,根据昼夜的长短、中午日影的高低等,在一年的时间中定出若干点,每一个点就是一个节气。”2005年2月4日,是农历腊月廿四,这一天是“立春”,却正好赶在了农历猴年的岁尾,导致鸡年“无春”。
所谓“无春”,其实只是阴历和阳历之间的“阴差阳错”,“寡妇年”的说法非常荒唐。农历和阳历每月的天数不一样,按此换算,立春提前这种情况,大概每19年就会出现一次。人们根本不用担心因明年结婚而会发生什么不幸的后果。
应破除“无春年”迷信
警惕非理性盲从
南京博物馆张研究员:2005年2月4日是农历腊月廿四,这天是立春,正好赶在了农历猴年的岁尾,导致农历鸡年“无春”,按民间迷信说法,没有立春的年份意味着新婚夫妇一方会丧偶,因此没有立春的年份就成了“寡妇年”,这种迷信说法在农村、城市、老人甚至青年人中也有流行。没有理由指责为了规避“可能的风险”而做出婚姻决定的人,这不仅是他们的权利,更是他们对生活的自主。我们必须正视“寡妇年”之说引发的这样长期存在群体性、非理性的行为。抢在“寡妇年”之前结婚,这种受非理性信念的支配,形成非理性的盲从,政府、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公民应重视现代国民的心态培训,才可能寻求一种解决途径,来应对并化解社会发展中非理性的风险。
江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欧阳光明:中国老百姓被传统封建迷信思想束缚了几千年,老百姓习惯于将某种自然现象拟人化到现实生活中。春天本是万物生长、万象更新的时节,二十四节气也只是一种自然现象的客观运转规律,然而老百姓却将明年无“立春”这个节气歪曲为“寡妇年”,这显然是一种很荒谬的说法!
“寡妇年”一说其实反映了有关部门在普及科学文化教育方面的缺漏,特别是在偏僻农村地区要加强科普宣传力度!社会应努力提倡移风易俗,要扭转老百姓的封建观念,让普通老百姓都能明白这只是农历与公历的一种计算差异,从本质上说“寡妇年”无任何科学依据。希望市民能够破除封建迷信。
“寡妇年”说法荒唐
鸡年寓意“吉年”
民俗学家王老先生:2005年2月4日,是农历腊月廿四,这一天是“立春”,正好赶在了农历猴年的岁尾,导致农历鸡年“无春”。“无春”只是阴历和阳历之间的“阴差阳错”,而且根本不可能影响到婚姻幸福的与否。还有一种说法,“鸡年”谐音为“吉年”,寓意“大吉大利”,“鸡年大吉,必度金婚”。良好的婚姻是和夫妻两个人的感情分不开的,跟结婚登记的时间毫无关系,适龄青年在选择婚期时应该顺其自然。 |